登录|注册|帮助中心|联系我们

导航
首页 综合百科 生活常识 数码科技 明星名人 传统文化 互联网 健康 影视 美食 教育 旅游 汽车 职场 时尚 运动 游戏 家电 地理 房产 金融 节日 服饰 乐器 歌曲 动物 植物
当前位置:首页 > 综合百科

农村医保门诊怎么报销 农村医保门诊如何报销

发布时间:2023年1月16日责任编辑:张小花标签:农村如何

1、门诊:直接在卫生院(所)记帐,患者本人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但超过家庭帐户金额后自付。

2、住院:

(1)本乡住院,直接在乡卫生院出院时核报,150元为起付线,线内自付,超过起付后按75%核报。患者或家属在处方上签名,医院在医疗证上登记。患者可要求医院尽量使用可报药品,医院用药每张处方不可报药费应控制在15%以内。

(2)县级医院就诊,应办好转院手续,在出院时直接在医院核报,35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内自付,起付线上按60%核报。

(3)在县以上或县外医院经县农医局批准的住院治疗,应带好以下资料到乡农医所核报:《合作医疗证》、住院*原件(复印件无效)、出院小结、处方复写件、各种检查报告的复写件(或复印件)、住院费用一日清单、转诊转院证明、《户口簿》及个人有效身份证明件。700元为起付线,起付线上按40%核报。

(4)住院补偿封顶线为20000万元。

3、门诊大病(慢性病是指:重症糖尿病、肿瘤、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透析、肾移植后服抗排异药物)需长期治疗的,可凭县级定点机构的检查、化验报告和诊断证明,经县农医局批准后,到指定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纳入门诊大病统筹报销,医疗费先由个人垫付,全年累计300元起补,500元以下补10%,501-1000元补20%,1001以上补30%,每人年1000元封顶,结核病、皮肤病在县疾控中心门诊发生的费用参照此执行,(住院的按住院标准补)。

其它知识推荐

溜溜百科知识网——分享日常生活学习工作各类知识。 垃圾信息处理邮箱 tousu589@163.com
icp备案号 闽ICP备14012035号-2 互联网安全管理备案 不良信息举报平台 Copyright 2023 www.6za.net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