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高温作业人员225元/月;非高温作业工人180元/月;一般工作人员145元/月。发放时间为6月-9月共4个月。
2、江西: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240元/月;非高温作业人员160元/月;行政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其他人员120元/月。
3、重庆:5月~9月,当日最高气温在37~39.9℃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5~10元,日最高气温在40℃(含40℃)以上时,高温补贴额度为每天10元~20元。
4、陕西:每天10元。
5、海南: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间,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6、湖北:6、7、8、9月,用人单位对在岗职工发放高温津贴的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天8元,调整为每人每天12元。
7、福建:5-9月,按每人200/月标准发放。
8、山东:6月、7月、8月、9月,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
9、青岛:从事室外作业和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温作业人员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个月计发,列入企业成本费用。
10、四川: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调整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