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市辖区是特别行政区、直辖市、地级市下设的行政区,属于县级行政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出台了《市辖区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允许直辖市和地级市设立市辖区,其中市区总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的城市,平均每60万人可设立1个市辖区。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得少于10万人。对于中心城市的市辖区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业人口不得低于70%;第二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75%以上。市辖区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不得低于一年本市所有市辖区对应指标的平均水平。
1、市辖区是特别行政区、直辖市、地级市下设的行政区,属于县级行政区。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出台了《市辖区设置标准》(征求意见稿),允许直辖市和地级市设立市辖区,其中市区总人口在300万人以上的城市,平均每60万人可设立1个市辖区。最小的市辖区人口不得少于2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不得少于10万人。对于中心城市的市辖区就业人口中从事非农业人口不得低于70%;第二三产业产值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达到75%以上。市辖区的国内生产总值、财政收入不得低于一年本市所有市辖区对应指标的平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