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经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体工商户可以起字号。
2、2020年5月29日,从国家税务总局获悉,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缓解其生产经营资金压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明确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延缓缴纳2020年所得税有关事项。
3、2021年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2021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说,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到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