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递延资产是指本身没有交换价值,不可转让,一经发生就已消耗,但能为企业创造未来收益,并能从未来收益的会计期间抵补的各项支出。递延资产又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在以后年度内较长时期摊销的除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以外的其他费用支出,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等(开办费用已不按资产记录,按费用计提)。
2、递延资产这个概念跟待摊费用其实相当接近,区别在于期限问题。待摊费用是指不超过一年但大于一个月这期间分摊的费用。超过一年分摊的费用就是递延资产。 摊销就是本期发生,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产品成本共同负担的费用。摊销费用的摊销期限最长为一年。如果超过一年,应作为递延资产核算。
3、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项费用。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的改良支出以及摊销期限在一年以上的长期待摊费用、建设部门转来在建设期内发生的不计入交付使用财产价值的生产职工培训费、样品样机购置“大修理”等。
4、递延资产实质上是一种费用,但由于这些费用的效益要期待于未来,并且这些费用支出的数额较大,是一种资本性支出,其受益期在一年以上,若把它们与支出年度的收入相配比,就不能正确计算当期经营成果,所以应把它们作为递延处理,在受益期内分期摊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