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节日:侗族一年中的各种节会活动不下百处(次),仅黔东南侗族地区一年之中就有各种节会活动84次。有全民族普遍过的节日,也有一村一寨、一族一姓的节日。春节、活路节、尝新节、三月三、林王节、牛神节、芦笙节、花炮节、大雾梁歌节、四十八寨歌节、斗牛节等节会最为隆重。节日的内容广泛,涉及时令、生产、祭祖、信仰、姓氏、英雄、爱情、娱乐、体育等。随着民族文化的交融,侗族还有清明、端午、中秋、重阳等汉族传统节日。
2、婚恋:侗族社会青年男女社交自由。每逢节日,农闲或劳动之余,姑娘和小伙子们便聚在一起唱歌游玩,用歌声来播种爱情的种子。这种社交活动南北地区有所不同,北部地区是白天在山坡上进行,称为“玩山”或“赶坳”,聚会的地方叫“花园”;南部地区通常在晚上的家中进行,男方称“走寨”,女方称“坐夜”,习惯称为“行歌坐夜”。侗族的婚姻,一般都经过“说合”、“订婚”、“迎娶”等过程。北部地区还有“讨八字”的习俗。解放前,曾流行姑舅表婚,姑妈的女儿要优先嫁给舅家为媳。女子婚后有“不落夫家”的习俗,婚后新娘即返娘家,遇有农忙、节日或重要事情,接回夫家住数日后又返娘家,有的往返数年,直到怀孕生子后才长住夫家。
3、丧葬:侗族丧葬实行土葬。正常死亡的成年人可以埋入祖上的坟山,非正常死亡的人或未成年人夭折则埋于僻静的荒野。贵州从江和黎平一带过去有“停棺待葬”的习俗,人死入殓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待本房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人都死后,才一同择日安葬。
4、侗戏:侗戏是一种具有独特风格的剧种,产生于清朝道光年间。侗戏台步简单,动作纯朴,曲调唱腔多样,由贵州黎平腊洞的吴文彩(约1798-1845年)首创,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发展至今,有民间戏班近500个,传统和现代剧目近千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