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京市居住证可以到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办理条件:
(1)拟在宁居住6个月以上的流动人员,年满16周岁的应当申领居住证。
(2)未满16周岁的自愿申领。
2、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2)①居住在本人所有权房屋的,提交房屋所有权证或者购房合同。
A、居住在非租赁的他人房屋的,提交房主身份证件、房主同意居住说明和房屋所有权证或购房合同。
B、居住在租赁房屋的,提交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C、居住在用人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交用人单位居住证明和劳动合同。
D、居住在就读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交就读学校的居住证明和学习证明。
(3)申领人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应当是原件,原件不能留存公安机关的,同时提交复印件。
3、办理流程:
(1)窗口办理:申请人提交材料——派出所受理——等待制作证件——领取证件。
(2)办理地点: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受理点。
(3)办理时限及费用:
A、办理时限:申请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
B、办理费用:不管是首次办理还是补(换)证,都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