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发生什么事(连烧14艘!香港仔游艇突发大火)
6月27日凌晨,位于香港岛与鸭脷洲之间的香港仔南避风塘发生游艇火灾事故,香港消防处共调派41辆消防及救护车辆、7艘灭火轮、215名消防及救护人员、11座灭火轮水炮等灌救,上午8时40分大火被扑灭。
火灾至少波及30多艘游艇等船只,部分船只沉没,35人被疏散,一人不适送院。
本次事故虽然因大火焚烧
造成大量船只受损
但好在无人员伤亡
实属万幸
本次火灾事故大量船只被“引燃”
主要因为港口正处于“休渔期”
(休渔期指政府规定的禁止或者是限制捕捞海内动物的活动的期间)
据了解
今年“休渔期”正是从5月1日开始算起
时间不少于三个月
为什么在“休渔期”更容易发生火灾呢?
休渔期间,在港口码头停靠的船舶增多,港口码头作为专供船舶停靠、装卸货物、上下旅客等用的设施,大量货物、物资的集散地。货物密集、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往往造成很大的伤亡和损失。因此,港口码头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重视。
港口、码头作为重要的货物运输点
一旦发生火灾
将会造成什么影响呢
港口、码头的火灾危险性
(1)港口、码头的布局不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等达不到要求,有潜在的火灾危险性。
(2)储存待中转物资的港区仓库,管理不善引起仓库火灾。
(3)停泊在港口的船舶因故起火,殃及周围船舶,甚至蔓延沿岸建筑物或堆场。
(4)装卸的物资往往是可燃、易燃、易爆物品,吸烟不慎、机械撞击火星、电气弧光等都可引起物品燃烧或爆炸。
(5)堆积待运的自燃物品,当无通风措施又疏于检查时,温度上升至自燃点引起物质自燃。
(6)维修建筑和设备、用明火加工等作业不慎引起火灾。
(7)装卸机械的电气设备受潮、积灰,容易漏电、短路,一旦接触易燃物,就会发生危险。
(8)部分大宗商品(如小麦)在装卸区进入筒仓的过程中,扬尘较多,当粉尘与空气混合达到一定的浓度时,遇到明火就会引起粉尘爆炸。
既然港口、码头火灾隐患丛生
我们又当如何预防呢?
港口、码头的防火措施
(1)港口区域内建筑工程的防火设计应严格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及其他有关规范。油品码头的防火设计必须执行《石油库设计规范》和《装卸油品码头设计规范》,分区布局必须合理。
(2)在港口码头的生产区域内,除现场生产调度和库场管理必须使用的少量建筑外,不得设置具有较大火灾危险的机修车间、锅炉房和变配电站。
(3)码头区域内进行设备机械维修和船舶维修需明火作业前,施工单位须在《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上填写动火作业时间、地点、动火人、现场负责人、动火作业安全措施等,送交相关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动火。
(4)在装卸区装卸、堆垛任何杂货时,现场要有专人监护,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易燃易爆危险货物应分类存放,留有安全间距,严禁将产生物理、化学反应的货物混装存放,严禁在露天、低温、高温处存放。
(5)在装卸区装卸油料和其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与办公室、生活区及辅助车间隔离,同时加强警卫措施,严格控制火源。承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现场防火工作,设置明显的严禁烟火标志,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现场消除隐患。
(6)危险货物仓库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规定的要求,应安装水喷淋自动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装置,并采用不发生火花的地坪,电气照明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7)危险货物装载车船和储存,应严格执行《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的规定。装卸爆炸物品时应保证货不落地,用车船直接装卸。一级危险物品在码头停靠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危险物品不得超过48小时。
(8)按《港口消防布置与建设标准》的要求设立港口消防站。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制度,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完善消防设备,清除火险隐患。
(9)码头区域内各类电器设备,其安装、使用一定要按有关电气设备的技术规范和安装要求进行。在油库区和危险作业区等场所,须使用防爆型电气(器)设备,严禁安装、使用各种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的电气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