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学位申请书范文(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各位毕业研究生、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20〕1号)精神,在疫情防控形势下,为进一步做好我校上半年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疫情防控对我校研究生毕业和学位授予工作的影响,努力保障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及时获得学位,在《关于2020年博士硕士学位申请审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校研〔2020〕1号)基础上,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分批开展学位授予,顺延有关工作时限
为保证学位论文质量,尽可能降低疫情防控形势对学位授予造成的影响,学校决定顺延有关工作时限,分批次开展本学期毕业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具体如下:
1.对于本学期能够按照学校原学位授予工作要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毕业研究生,学校将按计划于6月中下旬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为了确保学位申请者及时获得学位,请各学院、指导教师和研究生把握好各个环节的时间。建议主要工作环节的完成时间节点如下:
4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含复检);
4月15日前学位论文提交外审(指通过教育部平台进行送审人员),学院送审的最迟时间可自行掌握;
5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6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6月15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拟授学位名单。
2.对于学位论文受疫情防控影响较大的本学期拟毕业研究生,学校将于8月中下旬增开一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学位授予事宜。建议主要工作环节的完成时间节点如下:
6月1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含复检);
6月15日前学位论文需提交外审(指通过教育部平台进行送审人员),学院送审的最迟时间可自行掌握;
7月3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
8月10日前提交学位论文终稿;
8月15日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送拟授学位名单。
二、认真落实有关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
1.疫情防控期间,学位申请资格审核、学位论文文字复制比检测、学位论文送审等均通过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国知网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第三方学位论文送审平台在线开展相关工作,避免人员接触,确保人员健康安全。
2.对于按规定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送审的学位论文,将按照学院随时提交,研究生院随时在线送审的原则进行。学院自行送审论文也建议按此原则执行。
3.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学位论文统一送审要求,评阅送审单位及专家信息必须严格对学位申请人及导师保密,坚决禁止导师自行组织论文评阅,一经发现取消学位申请人本次学位申请资格。疫情防控形势下,各学院要提前做好充分的送审方案,有条件的学院可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论文送审。
博士学位论文(自行送审学院除外)和部分硕士学位论文(同等学力、MBA/MPA、JM、申请延迟公开、申报优秀论文评选、论文抽检存在问题论文的导师所指导的学位论文)由研究生院通过教育部学位论文送审平台进行匿名送审,研究生院将随时受理各学院提交的学位论文并完成送审工作。
4.学位论文答辩期间,若疫情防控尚未解除,需采用视频答辩会议形式进行,不得组织现场答辩。网络视频答辩的答辩委员会组成、答辩会程序、答辩质量等应与现场答辩要求基本一致,具体要求及注意事项见附件。答辩期间若疫情防控已解除,由学院决定采用视频答辩或现场答辩。涉密论文不得采用视频形式答辩,具体形式由学院与指导教师协商按照保密要求自行确定。
5.疫情防控期间,涉及申请审批的工作材料一律以电子版方式送达,必备的纸质材料待疫情防控形势解除后予以补交。
三、提高育人责任意识,确保学位授予质量
各位研究生、各位指导教师、各学院、各部门要坚持标准,防疫同时不降低要求,严格按照规范开展工作,共同为学校人才培养质量把关。各位研究生指导教师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与研究生的日常沟通,通过线上交流研讨,主动为研究生学习和撰写学位论文提供支持和指导。各位研究生同学要尽力克服疫情干扰,积极配合学校管理,潜心学位论文研究写作,以高标准严格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位授予工作,切实做好有关工作预案,压实管理责任,创新管理模式。各学院研工组要及时掌握研究生思想状况,做好心理疏导,加强人文关怀。请图书馆做好文献资源的开放和共享工作,为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提供便利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