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小故事
16岁的小朱与15岁的小李是初三的同班同学,平时就好自称大,恃强凌弱;二人家庭经济都较困难,很羡慕有钱的同学穿名牌。一天,一个低年级学生穿了一双耐克鞋在路上一脚把一块石头踢到小朱的身上,小朱很生气想教训教训这个小同学。小李一看一双新的耐克鞋,就说把这双鞋换过来穿穿算了,小同学不肯,二个人上去一下把他按在地上,小朱往他屁股上一脚,小同学只好把鞋给了小朱。小同学的家长报了案,小朱与小李被叫到了公安局。经查,小朱和小李还数次向其他小同学强索人民币,有的2元,有的4元、5元,最多一次强索17元,后因被害人要求返还7元,总共强索金额31元,学生家长反映十分强烈。公安机关根据《治安管理条例》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作了处理。
2、法律名言
(1) 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法律。——塞·约翰逊
(2)法律一旦成为人们的需要,人们就不再配享受自由了。——毕达哥拉斯
(3)全部历史就是利益的斗争,而法是那些占了上风的利益的权威性的表现。――拉布里奥拉(意)《关于历史唯物主义》
(4)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查士丁尼
(5)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傅玄(晋)《傅子·法刑》
3、青少年法律常识
(1)什么是学生伤害事故?
学生伤害事故是指在学校实施的教育教学活动或者学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校舍、场地、其他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内发生的,造成在校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
(2)校园暴力的防治对策有哪些?
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控制暴力文化的传播;学校与当地公安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对学校领导、管理人员以及老师的教育和管理力度;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和对学生家长的教育指导;从小对未成年人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加强在校学生自我保护方面的教育;清理学校周边环境;学校加强门卫制度。
(3)施暴学生有什么特点?
依赖性强,缺乏自主、自信和负责任的精神;具轻佻性,缺乏忍耐性,抑制挫折和不满的能力薄弱;在群体中,自我表现欲望强烈,活动力甚强;以我为中心,罪恶感淡薄,常带给他人困忧、麻烦等;完全没有体谅对方的立场和心理的意识。
4、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等工作上负有哪些职责?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有关部门教育和挽救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预防和制止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