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费师范生是指报考教育部六所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之一,或是地方指定的师范类院校,有条件地接受免费师范教育(Free normal education)的学生 。
2、该政策自2007年起实行。2013年新增省部共建师范院校江西师范大学为免费师范生培养高校。2015年新增省部共建师范院校、福建省重点建设高水平大学福建师范大学为免费师范生培养高校。
3、公费师范生一般指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是指由中央或地方财政负责安排该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并发放生活补贴,但学生四年毕业以后必须到指定的中小学任教。并与中央和地方教育局签订三方合同,公费师范生有国家公费师范生和省属公费师范生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