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十四节气”是上古农耕文明的产物,农耕生产与大自然的节律息息相关,它是上古先民顺应农时,通过观察天体运行,认知一岁(年)中时令、气候、物候等方面变化规律所形成的知识体系。每个节气都表示着气候、物候、时候,这“三候”的不同变化。在历史发展中廿四节气被列入农历,成为农历的一个重要部分。
2、廿四节气分别为:立春、雨水、惊蛰、春分、清明、谷雨、立夏、小满、芒种、夏至、小暑、大暑、立秋、处暑、白露、秋分、寒露、霜降、立冬、小雪、大雪、冬至、小寒、大寒。节气中的立春、惊蛰、清明、立夏、芒种、小暑、立秋、白露、寒露、立冬、大雪、小寒,分别为干支历寅月、卯月、辰月、巳月、午月、未月、申月、酉月、戌月、亥月、子月、丑月的起始。
3、二十四节气,是中华民族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表达了人与自然宇宙之间独特的时间观念,蕴含着中华民族悠久的文化内涵和历史积淀。“二十四节气”不仅在农业生产方面起着指导作用,同时还影响着古人的衣食住行,甚至是文化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