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社保部门递交失业资料。申请失业保险金,首先应由参保人去社保部门递交失业资料。常见的就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也就是能够证明失业保险申请人是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不是自己主动原因解除劳动关系的。
2、发放申领表格。工作人员查看了失业保险申请人递交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后,确认了申请人的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的条件的,就会把办理失业保险相关的资料发给申请人,让其如实填写。一般的的资料就是《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失业求职登记表》。
3、现场审核证件和资料。等申请人填写完资料后,工作人员会收取资料,并现场查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证件,查证完毕后会把申请人的资料和信息录入失业保险金申请系统里。
4、上级社保中心转账支付。上级社保部门在再次核实了申请人提交的资料和填写的表格后,只要其满足申领条件的,就由上级社保中心及时将申请人的失业保险待遇划拨到申请人的个人账户内。
5、参保人领取待遇。申请人收到划拨的失业保险金后,失业保险的申领程序也就结束了。一般失业保险金只在申请人未就业期间可以领取,一旦申请人重新再就业了,就不能继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