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意思(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怎么理解)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的意思尽人皆知,毋庸赘述。我想应该从另一个角度看,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孔子是如何做的。
鲁定公10年,孔子作为鲁国的大司寇,以宰相(摄相国)的身份陪同鲁定公在夹谷会见齐景公。齐国在夹谷会盟处,垒起三阶土台,按诸侯间会遇之礼相见。鲁定公与齐景公登坛相互献酬礼毕后,齐国官吏奏请:“请演奏四方的舞乐。”齐景公说:“好。”于是莱夷乐人打着旌旗,挥舞羽毛、彩缯,手持矛戟剑盾,击鼓呼叫而到来。孔子快步登坛,离台阶还差一级时,挥袖呵斥:“我们两国的君主举行友好盟会,夷狄的舞乐为何在此!请命令有关官员下令撤走。”主管官员请示景公。景公只得挥手让他们离去。
过了一会儿,齐国官员奏请:“请演奏宫中的舞乐。”齐景公说:“好。”艺人侏儒便演戏调笑而上前。孔子又快步登坛,还差一级台阶时,说:“贱民而胆敢蛊惑诸侯的,罪该诛杀!请命令有关官员执行!”结果艺人侏儒都被处以腰斩而手足分离。
这是出自《史记-孔子世家》的记载。按理说,齐鲁两国在齐国的夹谷会盟,酒足饭饱以后,看个演出也是一番好意,可是,孔子认为不符合周礼。横加制止,更把演出的侏儒给腰斩了!齐国当时也碍于两国关系,以及孔子的周礼的权威,也只好忍让。
由此可见,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自己做的与其倡导的真不是一会事!也许有人会说那是为了捍卫外交礼仪。其实,春秋时期,礼崩乐坏已经很久了,孔子也是到各国搜集,现蒸现卖而已。他在夹谷的所作所为完全是他自认为是西周的礼仪。对不对,只有他自己知道!也可以说,谁违背了他的心目中的礼仪,他可不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他是要杀人的!
不是吗?孔子在担任鲁国大司寇后的第七天,立即派人将少正卯诛杀于两观之下。不仅如此,孔子还戮了少正卯的尸体,并将其遗体在外面晒了三天。
其爱徒子贡问孔子:“夫少正卯,鲁之闻人。夫子诛之,得无失乎?”
然而孔子却说:“人有恶者五,而盗窃不与焉:一曰:心达而险;二曰:行辟而坚;三曰:言伪而辩;四曰:记丑而博;五曰:顺非而泽-——此五者有一于人,则不得免于君子之诛,而少正卯兼之。此小人之桀雄也,不可以不诛也!”
由此,2000多年前,孔子首创了思想犯的罪名,并处以极刑!
由此可见,孔子所不认可的,哪怕像少正卯这样的鲁国有名望的人,也不会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直接利用手中的权利杀掉!
为什么?当年孔子办学,少正卯在他对面办学。结果孔子的学生三盈三虚,都跑少正卯那里听课了。现在,当了大司寇能不报复?!
综上所述,对于孔子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一定要辩证的理解,应该正确地选择,己所不欲,是否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