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票款。在南航直销渠道购买且由南航实际承运的国内机票,暂不支持团队客票和代理人销售的客票等。
2、退票费。在南航直销渠道购买的客票并进行退票操作所产生的退票手续费。
3、附加服务。在南航直销渠道购买的付费选座、预付费行李、机场逾重行李销售、休息室和升舱等增值附加产品。
4、如需开具电子*,需在乘机后或已退票后的一个月内进行开具申请。已通过电子渠道开具过电子*的旅客则可在一年内再次登录南航官网进行重复下载。
5、微信卡包可收电子*。只要在成功申请电子*后就可以选择将电子*“加卡包”,在微信里收取更方便!
6、开具时需准确填写信息,为了避免电子*开具失败,请在开具过程务必准确完整填写*抬头、纳税人识别号、邮箱地址等信息。
7、可用电子*打印纸质*。目前电子渠道仅支持电子*的开具、重复下载功能,如需纸质*,可自行打印本电子*。
8、企业单位报销须提供税号。2017年7月1日起,企业单位必须提供税号才能开票,否则不能作为报销凭证。如已开具纸质*则不能申请,如所提交申请的服务已开具了纸质*或者纸质行程单,则不得再重复申请增值税电子普通*。
9、发生特殊情况联系95539。若在开具的过程中*抬头信息填写错误的情况下,如发生此特殊情况请联系95539,则由95539协助通过人工进行红冲后重新开具,再为旅客进行发送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