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可以给个人开*。
2、《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1、个人可以给个人开*。
2、《增值税专用*使用规定》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十条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专用*。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专用*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专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