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简称《反家庭暴力法》)是第一部全国性的反家庭暴力法律草案,于2011年3月起草完成。
3、2011年7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反家庭暴力法纳入预备立法项目,标志着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反家庭暴力法的研究论证工作正式开始。2013年,全国政协委员、妇联副主席甄砚在两会上提出设立《反家庭暴力法》的提案,随提案附有《反家庭暴力法》草案。
4、2014年11月25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征求意见稿)受联合国驻华系统支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5、2015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作为中国第一部反家暴法,该法于2016年3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