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会,或称省治、治所,古称“首邑”。清代称为省城,为省的行政中心(政府驻地)。
2、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的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
3、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之为省会,直接称之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治所。
1、省会,或称省治、治所,古称“首邑”。清代称为省城,为省的行政中心(政府驻地)。
2、中国的省会为国家一级行政区(一般为省)的政治、经济、科教、文化、交通中心,正式文件中的自治区、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的行政中心并不称作省会。
3、自治区的行政驻地通常称首府;直辖市和特别行政区不称之为省会,直接称之为政府所在地、驻地或治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