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行文。指下级机关向所属上级机关的发文,如请示、报告。其行文方向有逐级行文、多级行文、越级行文三种。
2、逐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仅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行文,是上行文最常用的方式。除特殊情况外,下级机关一般仅向其直接上级机关行文,以保持正常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3、多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在必要时,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和更高一级的上级机关行文。这种行文方式只在个别特殊情况下,如遇有重大问题时才可使用。
4、越级行文。
即下级机关在非常必要时,越过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仅向更高级的上级机关行文,越级行文的同时,应将公文同时报给被越过的上级机关。这种方式只能在下列特殊情况下采用:(1)由于发生特殊紧急情况,如严重自然灾害等,逐级上报会延误时机,造成更大损失的问题;(2)向具有隶属关系的上一级机关请示多次,长期未能得到解决的问题;(3)隶属下级机关与上级机关之间有争议而无法解决的问题;(4)上级机关交办的,并指定越级上报的事项;(5)对上一级机关进行检举、揭发的问题;(6)询问与请示极个别的、必要的具体问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