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解为状语后置句,“于财货”是介宾短语,本应放在动词“贪”的前面作状语。
2、状语后置句:现代汉语中状语置于谓语之前,若置于谓语之后便是补语。但在文言文中,处于补语的成分往往要以状语来理解。
3、举例:《鸿门宴》:“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战河南”即“战(于)河南”,应理解为“于河南战”。《促织》:“覆之以掌”即“以掌覆之”应理解为“用手掌覆盖(蟋蟀)”。
1、理解为状语后置句,“于财货”是介宾短语,本应放在动词“贪”的前面作状语。
2、状语后置句:现代汉语中状语置于谓语之前,若置于谓语之后便是补语。但在文言文中,处于补语的成分往往要以状语来理解。
3、举例:《鸿门宴》:“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战河南”即“战(于)河南”,应理解为“于河南战”。《促织》:“覆之以掌”即“以掌覆之”应理解为“用手掌覆盖(蟋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