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有关联关系的两份收入,就合并按工资。如果是兼职,兼职那份按照劳务报酬交税。
2、雇佣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
3、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37条之规定:纳税义务人中国境内两处或者两处以上取得税法第二条第一项(工资薪金所得)、第二项、第三项所得的,同项所得合并计算纳税。
4、在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国驻华机构工作的中方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凡是由雇佣单位和派遣单位分别支付的,只由雇佣单位在支付工资、薪金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派遣单位支付的工资、薪金不再减除费用,以支付金额直接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5、纳税义务人,应持两处支付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工资、薪金单(书)和完税凭证原件,选择并固定到一地税务机关申报每月工资、薪金收入,汇算清缴其工资、薪金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多退少补。
6、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之规定:个人兼职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劳务报酬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