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东大会,是指由全体股东组成的,决定公司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的机构。它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其他机构都由它产生并对它负责。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职权相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张第二节的相关规定,股东大会(Shareholders Meeting) 股东大会是股份公司的最高权力机关,它由全体股东组成,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任和解除董事,并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企业一切重大的人事任免和重大的经营决策一般都得股东大会认可和批准方才有效。
2、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
4、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5、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7、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8、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9、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做出决议。
10、对公司发行债券做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等事项做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需由股东大会决定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