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网监全称为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
2、网监局具体职责如下:
协调、监督、检查、指导党政机关和金融机构等重要部门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监督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和国际互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及有关用户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网络安全管理及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和指导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单位安全组织和安全员的工作。
监督、检查、指导要害部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的落实。
依据国家有关计算机机房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机房的建设和在计算机机房附近的施工进行监督管理。
依据国家有关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的标准和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场所)防雷防静电安全检测工作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进行监督检查。
对计算机病毒和危害社会公共安全的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研究工作进行管理。
查处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国际出入口信道、互联网络、接入网络管理规定的行为。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网吧、网络咖啡屋、酒店电子商务中心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备案登记和安全审核制度。
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互联单位、接入单位和用户的备案情况,建立备案档案,进行备案统计,并按国家有关规定逐级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