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小华(1952),上海人,高级律师,上海李小华律师事务所主任。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副秘书长、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诉讼法研究会副会长,华东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答辩主席,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兼职教授,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上海市黄浦区人大代表,上海市黄浦区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委员,上海市黄浦区商会副会长,黄浦区工商联(商会)法律服务中心主任,美国刑事辩护律师协会会员。
2、2012律政年度十大精英刑辩律师、上海首届律师职业道德标兵、香港《文汇报》评为上海十佳大律师。律师团队荣获:上海市文明单位、上海市新经济、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示范点、上海市五好党组织、上海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香港文汇报以《纵横中外法律界、声名远播海内外》专题报道了律所主任李小华高级律师及其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