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供热时间:2019年10月24日12:00正式启动全市供热工作。
2、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级供热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沟通协调,全力抓好供热启动工作,督促各热源企业、各供热企业于10月24日12:00开始供热工作,并确保今冬明春全市供热工作平稳运行、安全可靠。
3、各热源、供热企业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以实际行动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高认识,克服一切困难,确保今冬明春供热工作平稳有序。加大对供热机组、供热管网、换热站、用热系统等供热设施设备的巡查检修和事故隐患排查处理力度,确保供热的连续性、安全性和经济性。提前供热供暖产生的费用由各供热企业自行承担。
4、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全市供热供暖情况的督查,对不按时供热供暖的县区、企业进行通报批评;市应急管理局、市信访局、市住建局、各县区政府、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及热源企业、供热企业要加强动态监测,遇到突发事件,立即应对并迅速妥善处置解决,保障供热工作的安全平稳运行。
5、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及供热企业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不断完善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同时,认真落实事故报告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全力做好全市2019—2020年度的供热工作,努力让全市人民度过一个温暖的冬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