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贷记账法的发生额平衡法公式是:“全部账户借方发生额合计=全部账户贷方发生额合计”。注意这里所指的是“全部账户”,而不是部分账户,更不是特指某一个账户。因为按照借贷记账法的记账规则,每笔经济业务的增减变化都是遵循“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的要求记录的,这样,一定时期内全部账户的借方发生额相加在一起的合计数,必然等于全部账户的贷方发生额相加在一起的合计数。
2、如果只将一定时期内部分账户的借方发生额合计数与其贷方发生额合计数相比较,二者之间是很难有相等关系的。至于某一个账户的借方发生额与其贷方发生额之间一般也不存在相等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