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陈独秀(1879年10月9日-1942年5月27日),原名陈庆同,陈乾生,字仲甫,号实庵,安徽怀宁人,新文化运动的倡导者、发起者和主要旗手,“五四运动的总司令”,中国党的主要创始人之一和党早期主要领导人。
2、陈独秀1920年初前往上海成立党早期组织,并发起成立党。1921年7月在中国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中央局书记,后任中央局执行委员会委员长(中共二大、中共三大)、中央总书记(中共四大、中共五大)等职务,并任第一至五届中央委员。
3、陈独秀1927年7月离开中共中央。1929年11月因就中东路事件发表不同意见而被党中央开除党籍。1931年5月被推选为中国托派组织的中央书记。1932年10月被国民政府逮捕,判刑后囚禁于南京。抗日战争爆发后,他于1937年8月出狱,先后住在武汉、重庆,最后长期居住于四川江津(今属重庆市)。1942年5月27日逝世。
4、陈独秀以光明正大和清正廉洁在社会上赢得了尊重和声望。他是那个时代站在中华民族和世界进步潮流前列的人物,对推动中国历史前进作出过重要贡献。他是中国近代历史上特别是中国党早期历史上的杰出人物,也因其一生有过许多变化而成为复杂的历史人物。他由一位叱咤风云的革命者、早期的马克思主义者、党的领袖,转而接受托洛茨基主义,后来虽然脱离托派,但最终没有回到马克思主义的轨道上来。这是他的人生悲剧。陈独秀的主要著作收入《独秀文存》《陈独秀文章选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