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复台湾——郑成功。郑成功(公元1624~1662)初名森,字大木,唐王赐姓朱,改名成功,为明末南安人。荷兰殖民者于1624年(明天启四年)侵占了我国的台湾,对台湾人进行残酷的剥削和压迫,并不断骚扰福建、广东沿海地区,激起中国人的无比愤慨。
2、1655年(清顺治十二年),郑成了抗议荷兰殖民者在海上的掳掠,曾下令禁止商船到台湾贸易,在经济上给荷兰殖民者以有力的打击。
3、1661年4月,郑成功令长子郑经防守厦门,新率战舰120艘,将士25000余人,在金门料罗湾誓师东进收复台湾。经过激烈的海战,郑军击沉荷军主力舰“赫克托”号复了“赤嵌楼”。
4、在近一年的争夺中,荷军伤亡近2000人,损失惨重。1662年2月1日,荷兰侵略军被迫投降,被侵占达38年之久的台湾终于重归祖国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