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和增值税普通*的区别(增值*跟普通*的税点)
(一)先说*的种类,简单来说,可以分为四个大类。
其中, 比较容易混淆的是,增值税普通*和普通*,这两者的主要区别是,增值税普通*是增值税*管理系统打印出来的,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防伪税控系统,可以通过这个系统查验真伪。此外,这两者在作为财务记账凭证、所得税税前抵扣凭证的作用是一样。(当然,*格式也不一样,如下图:)
(通用机打*)
(二)增值税专用*和普通*的区别
1、最大的一点区别:采购方拿到增值税专用*,*中的税额作为进项税,可以抵扣销项税,而普通*不行。
比如,采购原材料,*含税金额是11600元,税额1600,若是增值税专用*,采购方的凭证是:
贷:应付账款 11600
借: 原材料 1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600
以后,在实际缴纳增值税的时候,销项税可以减去这1600,少交。
若是增值税普通*,那采购方就不能抵扣,凭证将是:
贷:应付账款 11600
借: 原材料 11600
缴纳增值税的时候不能抵扣税额,原材料的成本就变高了,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也影响企业的利润。
2、开票方纳税身份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身份申请了税控设备,可以自行开增值税专用*。
小规模纳税人通常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开增值税专用*,要去税务机关代开(目前,部分行业已经放开,住宿业、鉴证业、建筑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纳入试点范围,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
个人(不是个体户)只有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不属于个人,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
3、受票方纳税身份
如果是去税务局代开,通常只给一般纳税人开增值税专用*,不给小规模纳税人或者其它个人,开具增值税专用*。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拿到增值税专用*,也不允许抵扣。
(三)增值税专用*和增值税普通*的共同点
1、不管是专用*,还是普通*,开票方都要缴纳增值税。
2、对受票方来说,都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
3、对开票方来说,是确认收入的凭据。
最后总结一下:*决定纳税义务,销售必开票,采购必索票,*必严管。
一般纳税人才可以领用并开具增值税专用*,不过目前对于建筑、住宿、鉴证咨询等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也放开了增值税专用*的领用。
但是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 ,不管是自行开具还是到税务大厅代开增值税专用*,都只是缴纳3%的增值税,接收方也只能抵扣3%的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即便开具普通增值税*,也需要按销售金额缴纳16%的增值税,这一点,要知道。因此,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销售开具专票也好,普票也罢,都需要按16%缴纳增值说。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不管是开具普通增值税*还是专票,都是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唯一不同的是,如果到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下游企业开业抵扣3%的增值税,而开普票给下游企业,下游企业是不能抵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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