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抽象与概括是指从具体共同性的事物中揭示其本质意义的两种思维活动。抽象是指抽取客观事物的一般的、本质的属性的思维方法;概括是指把抽象出来的个别事物的本质属性连接起来,推及到其它同类事物上去,从而归结全类事物的共性的思维方法。
2、二者有区别又有联系,不可分割。概括在抽象的基础上进行,没有抽象就不能进行概括;抽象中寓有概括,概括又借助于抽象,其目的都是为了揭示事物本质。抽象、概括能力,是写作必须具备的一种重要能力,不论是写记叙文还是议论文,都必须具备这种能力。尤其是写说理性的文章,必须直接阐释作者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和态度,必须直接表明作者对问题所持的观点与主张,在内容上具有高度的抽象性与概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