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打官司,人们的脑海中就出现一个情景:在法庭上,法官在中,原告、被告各两侧,双方的辩护律师在慷慨激昂的发言,而庭下坐着旁听者…..。这些情形,在众多影视作品中常常出现,甚至在一些电视直播的真实庭审中也常常看到。
但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与发展,单靠在实体法庭上打官司,已经满足不了社会现实的需求。比如,当事人在外地,不能回来;再如,疫情期间,人们的聚集受到了限制等;再如,程序简单,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出席的情景等。在这些情况下,网上诉讼应运而生,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可以实现“网上打官司”,而当事人、辩护人、法官等在网上开展“诉讼”活动。
其实,并非所有的案件都可以实现网上诉讼,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向法院申请网上打官司呢?
根据2021年5月18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38次会议通过了《人民法院在线诉讼规则》第3条规定,各级人民法院综合考虑案件情况、当事人意愿和技术条件等因素,可以对以下案件适用在线诉讼:
第一,民事、行政诉讼案件。所谓民事案件是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为方便审理和解决当事人之间的争议,根据法律关系的性质对受理案件所进行的分类。常见的民事诉讼有: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房产等物权的纠纷,合同、经济纠纷,不当得利纠纷,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等,这些诉讼案件可以网上进行。
而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使国家行政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所实施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利,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这类诉讼,往往更需要公开、透明,因而也适合在网上进行。
第二,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减刑、假释案件,以及因其他特殊原因不宜线下审理的刑事案件。比如,根据2018年10月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就刑事诉讼速裁程序做出了规定。根据该法第222条第1款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以适用速裁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类似这样案件,可以采取线上诉讼的方式,而对于一些复杂的刑事案件,则不能采取线上方式进行。
第三,民事特别程序、督促程序、破产程序和非诉执行审查案件。对于一些民事特别程序而非一般程序或普通程序而言,往往比较简单。比如,一些非讼事件:包括宣告失踪人死亡、宣告公民无行为能力、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等。法院审理这类案件,是在没有民事权利争议的情况下,确定公民或法人的民事权利和一定的法律事实是否存在。其特点是没有原告和被告,办案程序因利害关系人(不是原告)的请求而开始,这类案件,自然是适合线上的程序。
第四,民事、行政执行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执行案件,以及其他适合线上进行的案件,这里不一一详细叙述。
对于适合线上进行的诉讼,你了解吗?你认为还有哪些诉讼案件适合线上进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