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会计工作岗位,是指一个单位会计机构内部根据业务分工而设置的职能岗位。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在会计机构内部设置会计工作岗位,有利于明确分工和确定岗位职责,建立岗位责任制;有利于会计人员钻研业务,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有利于会计工作的程序化和规范化,加强会计基础工作;还有利于强化会计管理职能。提高会计工作的作用;同时,也是配备数量适当的会计人员的客观依据之一。
2、有会计初级证书即可上岗,具有中级以上会计技术职称和五年以上会计工作经验,熟练掌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法知识,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认真执行国家方针政策、财经纪律,坚持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