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存在对职工的健康和劳动能力产生有害作用,并导致疾病的因素。 通常为了区别客体对人体不利作用的特点和效果,分为危险因素(强调突发性和瞬间作用)和危害因素(强调在一定时间范围内的积累作用)。有时对两者不加以区分,统称危险因素。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物质和能量超过临界值的设备、设施和场所,都可能成为危险因素。
2、危害:危害是指可能造成人员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作业环境破坏的根源或状态。
3、危险:危险是指特定危险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与后果的结合。
4、总的来说,危险、危害因素是指能对人造成伤亡、对物造成突发性损坏或影响人的身体健康导致疾病、对物造成慢性损坏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