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然资源分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两类。
2、可再生资源指的是通过自然作用或认为活动能使其再生或更新,而成为人类可反复利用的自然资源,也成为非耗竭性资源,如土壤、植物、动物、微生物和各种自然生物群落、森林、草原、水生生物等等。可再生自然资源在现阶段自然界的特定时空条件下能持续再生更新、繁衍增长、保持或扩大其储量,依靠种源而再生。一旦种源消失,该资源就不能再生,从而要求科学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物种种源,才可能再生,才可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土壤属可再生资源,是因为土壤肥力可以通过人工措施和自然过程而不断更新。但土壤又有不可再生的一面,因为水土流失和土壤侵蚀可以比再生的土壤自然产生更新过程快得多,在一定时间和一定条件下也就成为不能再生的资源。
3、不可再生资源指人类开发利用后,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能再生的自然资源。不可再生资源主要指自然界的各种矿物、岩石和化石燃料,例如泥炭、煤、石油、天然气、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等。这类资源是在地球长期演化历史过程中,在一定阶段、一定地区、一定条件下,经历漫长的地质时期形成的。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比,其形成非常缓慢,与其他资源相比,再生速度很慢,或几乎不能再生。人类对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只会消耗,而不可能保持其原有储量或再生。其中,一些资源可重新利用,如金、银、铜、铁、铅、锌等金属资源,另一些是不能重复利用的资源,如煤、石油、天然气等化学燃料、当它们作为能源利用而被燃烧后,尽管能量可以由一种形式转换为另一种形式,但作为原有的物质形态已不复存在,其形式已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