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有”、“五爱”是在1986年9月28日举行的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土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首次提出的。
2、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3、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1、“四有”、“五爱”是在1986年9月28日举行的中共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土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中首次提出的。
2、四有: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
3、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